咨询热线:027-83886690点击电话咨询
据报道,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因其从政策等方面对药品流通企业间的并购予以支持;挑战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的“潜规则”;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保障患者知情权;给予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一定政策优惠等几大焦点问题,触动了整个医药行业的神经。有关人士表示,一场“医药风暴”即将刮起。
记者近日走访了政府职能部门、医院和药企,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正严阵以待,等待药品流通行业改革的到来。同时希望我省在制定细则时,应挤掉药品流通环节的各种“水分”,把给予患者实惠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调查:
相同药品零售价差悬殊
近年来,“看病贵”现象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民众对“伤风感冒,动辄几百元”等能直接反映药品价格居高的“抱怨”比比皆是。舆论也普遍将造成药品价格居高的根源归咎于亟待规范的药品流通环节。
昨日,为直观感受药品零售价格现状,本报记者选取我省不同业态的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药品零售价差悬殊。
以一款某厂家生产的OTC(非处方)常见药品双黄连口服液为例,记者先后对一家全国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药店、一家24小时连锁经营药店及一家民营药房走访后发现,价格分别为27元、29元、20元。一款藏药外用贴膏,记者看到在一家药店卖50元一盒(5片装),同样的东西在一家24小时营业药店卖到了98元,差了近一倍。
一位熟悉医药关系且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定价过程非常复杂,因不同药店及药品的进货渠道、结算方式各不相同,所以同款药品价格存在差别很正常,只要不超过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的限价即可。药价是高还是低,关键是看你和药品批发商还有药厂之间的关系好不好。中间转手次数越少,零售价格就越低。利用这层关系,有些药店或药房甚至医生都能赚取高额利润。反之,如果转手环节过多,药价居高也会挤压相关利润空间。
职能部门:
我省相关部门积极准备迎变革
药品流通包括药品批发环节、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门诊药房三个环节。其中,医院药房作为具有垄断地位的零售环节,占据了80%以上的药品零售市场份额。
业内公认这一现况极大影响了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虽然当前已有部分地区进行“医药分开”试点或采取“药房托管”模式削弱医院药房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垄断地位,但困扰我国药品流通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针对此次《意见》中提及的主要内容,省发改委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次医改开始后,国家对医疗领域改革开始了诸多探索与研究。目前,国务院已经出台了流通行业的规范意见,而针对医药行业的专业意见也正在制定中,我省正密切关注此事进展,并做足准备,只要国家细则一出台,便会马上着手制定我省具体的实施细则。该负责人表示,相信会对我省医药流通领域产生影响,并迎来一场变革。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政策执行部门,也正在等待我省制定的相关细则,只要我省药品流通领域细则出台,全省卫生部门将坚决按照政策严格执行医药流通行业变革措施。
业内人士:
希望我省实际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针对即将刮起的“医药流通风暴”,武汉环亚中医白癜风医院院长王长富告诉记者说,希望我省在制定具体细则时能加大对患者实惠部分的力度。
王院长说,医疗领域的任何改革都在于能够让老百姓能使用更有效、更合理、更安全的药物,也能让老百姓都看得起病,治得好病。在《意见》中提到的将药品“暗扣”变成“明扣”,是好事情,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医生吃回扣问题,但并不能真正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其实对患者没有真正惠及,因此希望我省制定相关细则时可以加强这方面内容。
对于当前存在的药品零售环节价差悬殊的现状以及《意见》释放出的政策导向,省科院学者表示,当前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较多,亟待政策引导。并认为, 新一轮医改离不开药品流通行业改革,解决“看病贵”也需要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因此,期待该《意见》发挥积极作用,挤掉药品流通环节的各种“水分”。
“目前,药价虚高的关键在于流通环节,要降低药品价格,就要减少流通环节和减少流通企业数量,全国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批发企业,这些企业所赚的钱来自药品加价。”相关知情人士透露,企业做大做强靠资本和实力,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业想去并购非常难。并购交易成本太高了,《意见》有望突破并购中出现的种种壁垒,力促流通企业并购,这将对药品流通行业带来巨大影响。